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会议制度(试行)

发布者:宋昀宜发布时间:2020-07-09浏览次数:100

第一章  

第一条  为积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党总支)经济学院的政治核心作用,规范学院党委(党总支)议事决策程序,完善学院决策管理机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是办学治校的中坚力量,要切实做到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到位。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是本学院的政治核心,主要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发挥主导作用,履行政治责任。

第三条  经济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是学院议事决策的重要形式。经济学院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党总支)会议,同时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本学院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第四条  经济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经济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的议事范围包括讨论研究决定事项和先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六条  经济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等。

(二)研究决定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内设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与换届,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民主评议,党内奖惩等学院党的建设相关工作。

(三)研究决定召开williamhill官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相关事项。

(四)研究决定williamhill官网从严治党、立德树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教职工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教风学风、统一战线、离退休、安全稳定等工作相关事项。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办法,研究或决定williamhill官网干部任用相关工作,包括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内设机构设置及负责人的任免调整,干部的推荐、考核、考察、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

(六)领导williamhill官网党总支、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相关事项。

(七)审定williamhill官网党建制度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

(八)其他需要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  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会议先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如下:

(一)涉及经济学院发展规划和战略思路等办学方向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涉及经济学院教师引进和培养规划方案等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按照相关程序、办法进行政审,把好政治关。

(三)涉及经济学院岗位聘任推荐方案、绩效考核方案、教职工和学生奖惩制度等师生员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其他需经济学院党委(党总支)先讨论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经济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参会人员为经济学院党委(党总支)委员。党委(党总支)会议参会人员有议事权与表决权。
    第九条  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同意,非党委(党总支)委员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组织负责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等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十条  经济学院党(党总支)会议议题由党(党总支)委员提出,或根据党政联席会议的需要提出,由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书记确定。需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党总支)会议讨论前,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充分沟通协商,一般应形成共识后再上会讨论。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会前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保证会议的效率和效果。   

第十一条  经济学院党(党总支)会议应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如需临时增加议题,须征得williamhill官网(党总支)书记同意。

第十二条  经济学院党(党总支)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三条  经济学院党(党总支)会议由党委(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党总支)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书记可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
    第十四条  经济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党总支)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三重一大等需要表决的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十五条  经济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实行一事一议。由主持人确定专人就议题作简要说明,集体讨论研究。参会的党委(党总支)委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并明确表达自己同意、不同意或弃权。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书记实行“末位表态制度。
    第十六条  经济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议事时实行民主集中制,经集体充分讨论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参会人员集体表决,获得超过应到会党委(党总支)委员半数同意方可形成决议或决定,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能计入表决范围。表决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完善方案后,适时再议。讨论决定干部任用问题,须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

第十八条  经济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实行回避制度。凡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近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决策的人员利益事项时,相关人员应当回避。              

第四章  执行与监督

第十九条  经济学院委(党总支)会议应明确会议记录人,规范会议记录,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决议或决定等内容进行如实记录,做好会议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条  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发后,按职责分工贯彻落实。
    第二十一条  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书记会后应做好会议决议或决定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检查,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决定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二条  经济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个人无权改变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较大调整的,应提请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会议进行复议,并重新按本规则履行议事程序。

第二十三条  与会人员、列席人员和会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保密纪律,对于会议内容、讨论过程及决策结果,不得对外泄漏。对违反会议纪律的人员,视情节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实行党务公开。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应在一定范围内或向全院教职工公开。

第五章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williamhill官网党委(党总支),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williamhill官网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williamhill官网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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